天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流程、条件、材料
办理流程:原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申请条件:
(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2)生育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
设定依据:
1、《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2、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口计生委〔2014〕5号)
办理材料:《一孩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免费
相关表格:《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转移通知单》
办理地点:街乡镇政府办理
天津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条件补充:
天津市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流程一览
1、如果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但是因为疾病或者其它医院导致一个孩子死亡,而另一个孩子年龄不满14周岁,可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2、夫妻无子女,但是按照相关相关法律收养了一个子女,该孩子不满14周岁,可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3、再婚夫妻:再婚夫妻,双方都有生育过一个孩子,但是现在家庭下只有一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也可以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天津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流程补充
1、需要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需要填写申请表,并且提供相关证件;
2、如果有单位的家庭可到拿到单位经过初审,如果没有单位的可拿到户籍当地居委初审;
3、双方单位初审确认无误后,上交至当地计生办审核,如果材料属实无误,上交至区计生委审批,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到独生子女光荣证。
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相关政策信息: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管理
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在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通知单》的前提下,可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该费用领取到子女年满14周岁止,如果离婚夫妇在离婚前办理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并且在再婚后没有再次生育,也可继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独生子女光荣证停止发放;
2016年1月1日,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新定制后,天津市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原则,凡是在全面二孩后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不在发放《独生子女光荣证》,而在之前发放的《独生子女光荣证》还是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享受独生子女有待政策。
天津独生子女光荣证相关疑问
Q:在二孩政策发布前拿到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后再生育了一个孩子,还享受独生子女优待政策吗?
A:不,无论是否发布二孩政策,只要在特殊原因内,再次生育一个孩子都将不会享受独生子女优待。
引用资料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引用日期2018-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