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广东深圳,现在怀孕6个多月,还没开始休产假,但是看好多宝妈在群里讨论,有的休了98天,有的休了138天,还有人甚至休了178天,我也不清楚为啥好多都不一样,想了解一下,广东省最新规定的产假时间有多少啊?98天还是178天呢?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条例》将女职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到了80日,也就是说,广东省女职工的产假最少就要178天。
广东最新产假至少178天
如果是剖腹产或难产的还会增加30天产假,就是208天的产假了。除此之外 ,如果是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我是19年4月份入职公司,20年1月份怀孕,20年9月27日开始休产假,公司规定我只能休98天,要1月5号回公司上班,但是我看广东省很多机构是休息178天,想知道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七条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对产假时间有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为什么我看广东产假有178天,但是公司发下来的津贴只有98天的,那不是相当于我休假期间80天是没有工资的吗?这种情况合理吗?我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这80天的工资吗?
是不合理的,如果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