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武汉市生育保险报销待遇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职工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手术费这四部分。护理假津贴,是男职工配偶生育并满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标准,则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护理假津贴是武汉生育险待遇之一
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武汉市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职工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手术费这四部分。其中护理假津贴,是男职工配偶生育并满足武汉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则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津贴。
武汉生育险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津贴支付标准,生育假期为带薪假期,单位有两种方式为你支付生育津贴,一种是产假期间正常支付工资,另一种是产假结束后报生育津贴,补足产假期间工资。
武汉市生育津贴按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于支付职工在产假和护理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职工生育、流(引)产,男职工配偶生育可按照武汉生育险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和护理假天数乘以日支付标准计算。具体报销费用支付标准如下:
项目 | 具体产假天数 |
正常生育 | 产假为90日 |
难产 | 产假增加15日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 产假增加15日 |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 | 产假增加30日 |
妊娠不满12周流产 | 产假为30日 |
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 | 产假为45日 |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 | 产假为90日 |
男职工配偶生育 | 护理假为10日 |
武汉生育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护理假时间内应当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拨付的费用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差额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足。高于职工本人工资、福利标准的,其结余归入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待遇。
武汉生育险医疗费用待遇
武汉市生育医疗费包括职工怀孕、分娩和流(引)产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产后访视费。医疗费支付标准如下:
1.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实行限额结算,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施行定额报销185元。
2.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
按照医疗机构不同等级实行定额结算,具体标准如下:
结算项目 | 一级医院结算标准 | 二级医院结算标准 | 三级医院结算标准 |
顺产 | 980元 | 1200元 | 1500元 |
助娩产 | 1350元 | 1600元 | 2000元 |
剖宫产 | 1980元 | 2400元 | 3000元 |
人工引产 | 1000元 | 1200元 | 1500元 |
人工流产门诊 | 130元 | 150元 | 180元 |
住院 | 390元 | 480元 | 580元 |
3.产后访视费用
实行限额结算,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武汉市生育医疗费定额结算
生育保险医疗服务执行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以及有关增补的规定,其中,B类诊疗项目和乙类药品不再设个人支付比例,直接纳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
武汉生育险生育手术费待遇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按计划生育规定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绝育及复通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实行限额结算,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结算项目 | 限额标准 |
宫内节育器 | 放置80元(取出75元) |
皮下埋植术 | 100元(取出55元) |
输卵管结扎术 | 1500元 |
输精管结扎术 | 500元 |
输卵管复通术 | 3000元 |
输精管复通术 | 2000元 |
武汉市生育保险报销手续结算方式
1.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费用的结算方式
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与武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结算。
2.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的结算方式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
3.分娩、流(引)产医疗费用的结算方式
职工符合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00%至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结算方式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费在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
从定点医疗机构转往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相关武汉生育险报销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其中,分娩医疗费用超过本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部分,个人自付50%,其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武汉定点医院报销生育险待遇好
武汉市生育险虽然并不是只有在社保定点医院才能报销,但是如果去到非定点医院就医,后续超过定额标准,需要个人自付50%的费用,因此,还是建议武汉的朋友尽量选择定点医院生育。
武汉市生育保险是需要提前到社保备案生产医院才能报销。也就是你在备案的医院生就能报,不在就不能,产前检查随便在哪家医院,不影响报销。
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武汉生育险定点医院还是挺多的,基本上武汉市每个区都有一二十家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为了方便武汉市民朋友在备孕或生产以及产后报销,在产前检查和生产时尽量选择定点医院,因为报销比例会大一些。因此,特意整理分享截止2021年3月1日正常运行的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1、武昌区
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电话 |
武汉首义玛丽亚妇产医院 | 紫阳路241号 | 027-88858965 |
武汉市武昌区妇幼保健院 | 首义四巷特1号 | 027-88872864 |
武汉玛丽亚妇产医院 | 中山路128号 | 027-88858965 |
武汉市第三医院 | 彭刘杨路241号 | 027-88850381 |
2、洪山区
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电话 |
湖北省妇幼保健院 | 武珞路745号 | 027-87822861 |
武汉市洪山区妇幼保健院 | 鲁巷附72-1号 | 027-87525126 |
武汉梧桐妇产医院 | 和平街祥丰路108附9号 | 027-86575556 |
武汉真爱妇产医院 | 雄楚大街489号 | 027-87189999 |
3、江岸区
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电话 |
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 球场街213号 | 027-82433163 |
武汉锦欣中西医结合妇产医院 | 黄浦大街266号 | 027-82886666 |
武汉市江岸区妇幼保健院 | 黄兴路新华里2号 | 027-82433163 |
武汉百佳妇产医院 | 建设大道1091号 | 027-66666333 |
4、江汉区
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电话 |
武汉华茂妇产医院 | 常青路127号 | 027-83555888 |
武汉都市妇产医院 | 青年路318、322号 | 027-85268003 |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马场角路50号 | 027-65669503 |
注:以上为武汉武昌区、江汉区、洪山区、江岸区等部分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有需要完整的列表可以到“武汉市医疗保障局1”查看。